2018年6月17日 星期日

輪迴現象的研究-圖思塔斯瓦的案例

圖思塔斯瓦(Thusita Silva)(縮略名)的案例特別有趣,因為她的陳述記錄於所發現的任何人的相應陳述之前。

  圖思塔生於1982 年6月16日,斯里蘭卡西南的一個叫艾皮蹄雅(Elpitiya)的小鎮。

1988年她搬到卡羅伯(Colombo) 以南的潘納多瑞(Panadura)。
一個叫提莎楂雅沃德(Tissa Jayawardane)(T.J.)的史蒂文森的研究助理在1990年六月採訪了她和她母親。
下面的十一月E.H. 獨採訪了圖思塔和她的家人,翻譯是哥得聞薩馬若提((Godwin Samararatne)。
 圖思塔的父親已於調查開始的幾年前去世了。

  據圖思塔的母親和祖母說,在圖思塔兩歲半時開始提到在埃克若莎(Akuressa)的生活。

她說她曾從一個很窄的吊橋上摔了下來,跌進河裡淹死了。
她說吊橋離她家並不遠。她有個丈夫,那時她正懷孕。
圖思塔提到她父親的名字是吉丁那亞卡瑞(Jeedin Na- nayakkara)。
她住的房子比她現在家的泥棚要大。
她母親有一架縫紉機,她有一輛黃色自行車, 她在一家醫院工作。在T.J.對她的採訪中,圖思塔進一步陳述了她丈夫跳進河裡去救她,幾乎也溺水了。
他是一個郵遞員,他們有輛轎車,他們房子前面有個大門。
她有個胸罩。
她的陳述列在表三中。

  圖思塔斯瓦的陳述提要A. 90年11月26日對E.H.的陳述正確與否

1.我來自埃克若莎 是
2.我父親的名字是吉丁[那亞卡瑞] 否
3.我父親的名字是[吉丁]那亞卡瑞 是
4.我有輛自行車 是
5.自行車是黃色的 否
6.我騎自行車上班 否
7.我一個人騎自行車 是
8.我在一家醫院工作 否
9.我在醫院穿配帽子和鞋子的白色制服 否
10.醫院離家有些距離 是
11.母親穿袍子 ?
  

12.母親有架縫紉機 是
13.我有兩件條子的衣服 ?
  

14.不遠處有河流或小溪 是
15.吊橋破損了 是
16.我掉進了河裡 是
17.我淹死了 是
18.被淹是有身孕 是
19.我有個丈夫 是
20.房子比現在的大 是
21.牆是彩色的 是
22.有姐姐的女兒 否
23.以前的父親被叫做阿爸 ?

  B.向T.J.報告過而未向E.H.報告過的情況

1.以前的家有個大門 是
2.她丈夫跳進河裡去救她 是
3.她丈夫是個郵遞員 否
4.他們有輛轎車 是
5.我有個胸罩 ?

  圖思塔的母親說到她女兒對橋和水有恐懼感。

她也說早些時候圖思塔曾提到更多的名字。
但她和她家人在T.J.或E.H.採訪他們時都想不起來了。
那時似乎圖思塔已經忘掉了她先前的一些記憶了。

  圖思塔得家人聲稱他們與埃克若莎沒有任何聯繫。

在圖思塔談她以前的生活最多的時候他們沒有一個去過那裡。
埃克若莎離艾皮蹄雅(圖思塔出生地)有30英里(48公里),離潘納多瑞有78英里(125公里)。

  在她開始談這些事之後相當一段時間以後,她哥哥去過埃克若莎,但他沒聽說或找到任何與她的陳述相應的人。

回家後,他責備圖思塔說謊。
後來他因為圖思塔與T.J.談話而打了她。
1990年夏天,T.J.訪問了埃克若莎並瞭解到一個婚後姓楠雅卡拉(Nanayakkara)的女子在從一個窄窄的吊橋上摔進河裡後淹死了。
但T.J.未能得遇這個家庭的任何成員。
1990年11月E.H.和G.S.訪問了埃克若莎並發現了一個叫常卓楠雅卡拉(Chandra Nanayakkara)(閨名叫Abey gunasekara)的親戚。這個女子從吊橋上摔下淹死了。
他們找到了離吊橋100碼外她婆家的房子。
他們採訪了常卓得兩個嫂子,這家的一個好友,她丈夫(Somasiri Nanayakkara) 和她兄弟。
這些人均很合作並回答了所有的詢問。

  據這些證人所說,常卓 於1973年與她丈夫過吊橋時摔下淹死,當時她27歲。

常卓踩到的一塊木板顯然腐壞了,她落入了漲潮的河中。她丈夫跳進河裡去救她但他自己幾乎也淹死了。
常卓的屍體三天後在下游處被找到了。當時她已有了七個月的身孕。
驗屍官的報告證實了常卓死於1973年12月由於「從吊橋上跌入尼瓦拉(Nilwala)河後喝水及嗆水」。
這是當地唯一的吊橋。
常卓楠雅卡拉死後,該橋被修補好了。
但1990年又回到了年久失修的狀況。好幾個人又掉進了河裡,但沒人淹死。

  簡而言之,這些詢問證實了在埃克若莎有座吊橋(在斯里蘭卡並不常見),而且一個已婚,懷孕的女子曾掉進河裡淹死了。

她公公(非她父親)叫艾德聞楠雅卡拉(Edwin Nanayakkara)(非吉丁)。
在斯里蘭卡已婚婦女通常把她們的公公叫成父親。
事故發生時她丈夫也在場,並跳進河裡嘗試著救她。
她家(婆家)曾擁有一輛轎車(在斯里蘭卡並不多見)和一輛自行車。他們的房子比圖思塔的家大並有一個很大的竹門。

  圖思塔的有些陳述被發現並不正確:自行車是黑色的,不是黃色的。

常卓從未曾做過護士(常卓的表姐及好友曾是);
常卓的丈夫曾是公車司機,不是郵遞員(儘管他的哥哥是個郵遞員)。
她姐姐並沒有一個女兒,但她一個嫂子有幾個女兒。其他陳述都太普通而不具備任何價值。

  在此階段E.H.準備帶圖思塔去埃克若莎做些認得試驗,但她哥哥拒絕任何進一步的合作,因此E.H.只好放棄對這一案例的進一步調查。
 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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